各位教职工:
按照内江市税务局通知精神,计财处于2021年5月20日向全院教职工传达了职工自行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要求,由于部分职工未及时完成汇算清缴,为避免造成职工个人利益损失,计财处已在市税务局要求和指导下代理代办了相关职工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若对代理代办结果有疑议,请务于2021年6月20日前向计财处刘晓梅老师咨询。
计财处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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