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职院〔2019〕20号
关于印发《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内江
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经学院研究同意,现将《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内江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内江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暂行)》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月24日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印发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内江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按照《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内江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府办发〔2018〕58号)要求,为加强学院市内交通费管理,规范学院市内交通费报销程序,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适应多元化出行方式需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内交通费”是指:因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以及其他对公业务在内江市区内发生的公共交通费用。不报销出租车费用。
在内江城区外进行公务活动,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市内”是指在内江市城区内,即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南街道、玉溪街道、牌楼街道、壕子口街道、乐贤街道、新江街道、西林街道、东兴街道、胜利街道、高桥街道、小河口镇、椑木镇、椑南镇、白马镇、靖民镇、交通镇、四合镇。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学院全体未享受公务用车补贴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第五条 市内公务出行实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为主的保障办法。计财处每年初对各系部、部门公交费用安排预算,包干使用,年终核算费用(附1各系部、部门2019年度预算明细)。
使用学院预算经费的,由各系部、部门负责人按系部、部门预算进行结算。使用项目经费的,由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预算安排进行结算。
第六条 市内公务交通费用在每学期末在计财处集中报销。各系部、部门以公交票据作为报销凭证,将本系部、部门所发生的费用收集后,统一填制旅差费报销单(票据粘贴及流程与差旅费报销流程一致),报销时附明细表。(附2市内交通费报销明细表)
第七条 严禁普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定额报销的福利化倾向,严禁各系部、部门人员因私安排使用公交预算费用。学院纪委、监审等部门不定期对以上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纪依规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由计财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25日起执行。
附件1
2019年各系部、部门公交费用预算明细表
系部、部门 |
预算金额(元) |
系部、部门 |
预算金额(元) |
党政办 |
1000 |
组织部 |
1000 |
人事处 |
1000 |
纪委办公室 |
600 |
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
600 |
质量管理与考核办公室 |
600 |
监察审计处 |
600 |
工会办 |
1000 |
离退休管理处 |
1000 |
教务处 |
1000 |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 |
1000 |
后勤管理处 |
1000 |
武装部、保卫处 |
1000 |
计划财务物资处 |
1000 |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1000 |
基建处 |
1000 |
信息中心 |
600 |
对外合作办 |
800 |
实训中心 |
600 |
图书馆 |
600 |
继续教育处 |
1000 |
招生就业处 |
1000 |
教育研究所 |
600 |
|
|
|
素质教育部 |
600 |
中专部 |
600 |
会计系 |
600 |
艺术与公共服务系 |
600 |
智能制造系 |
600 |
自动化技术系 |
600 |
土木工程系 |
600 |
商务管理系 |
600 |
农业技术系(生物技术系) |
600 |
信息技术系 |
600 |
合计 25600 |
附件2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市内交通费报销明细表
系部(部门): 填报时间:
部门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