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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
2019-03-11 15:32   审核人: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内职院〔2018146

关于印发《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

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经学院研究同意,现将《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81031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1031日印发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据内江市财政局《内江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关于印发<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用于院内所有在编在岗职工。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县()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报销,按实际出差的人数和天数,填写学院统一格式的差旅费报销单后进行核实报销。

第五条 各单位各部门派员出差应从严控制,严格先审批、后出差的报批程序,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六条 出差人员必须完整保留出发和返程车票票据,报销时必须有出差审批表,同时按文件通知要求及结合本院管理办法,进行核标报销。

第二章 城市县()交通费

第七条 出差人员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 出差人员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正院级人员

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普通舱(经济舱

凭票报销

县处级及

以下人员

 

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二等舱

普通舱(经济舱

凭票报销

第九条 乘坐火车,夜间乘车超过6小时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可购同席卧铺票。学院中层副职干部和讲师职称及以下的人员,乘坐飞机,需要分管财务院领导批准。

第十条 乘坐自带交通工具的,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标准、

 

省内

成都市

省外

地师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430

470

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的标准(见内江市市直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县处级及其他人员

300

370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在上述标准内凭票据报销,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超标准住宿部分,一律自理。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地区

市内(城区范围外)

市外

省内

省外

标准

80

内地100、甘孜、阿坝、凉山120

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的标准(西藏、新疆、青海120,其余地区100

外出开会或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报销伙食补助。城区范围内开会或出差不报销伙食补助。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三条 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标准包干使用。出差人员到三区城区内出差不报销公杂费,到县及三区城区以外的乡镇出差,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实际天数每人每天40元报销,市外(省内)每人每天50元、省外每人每天80元报销。会议、培训、大赛、实习期间或单位派车,减半报销公杂费。

第六章  会议、培训、大赛、实习

第十四条 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大赛等,如举办方统一安排食宿,会议、培训、大赛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的,报销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期间的公杂费减半报销;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但费用自理的和自己安排食宿的,在途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期间的公杂费减半报销。在三区城区内参加会议、培训、大赛一律不报销伙食补助、住宿费、公杂费。

第十五条 在内江市外的党干校或其它院校学习培训且学习时间在15天(含15天)以上的(15天以下按差旅费开支规定进行),原则上应在培训单位安排的招待所等住宿,实报实销但不得超过差旅费住宿标准,如自行安排住宿,则按260/晚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教师顶岗实习或带学生校外实习,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实习期间伙食费、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住宿费按以下标准:到内江城区外实习,期间住宿费240/晚;到内江市外、省内实习,期间住宿费280/晚;到省外实习的,期间住宿费350/晚。

第十七条 带学生实习期间凡接待单位安排了吃住和报酬的,不报销伙食补助、公杂费和住宿费;凡接待单位未安排吃或住或报酬的,可相应报销伙食补助或住宿费或公杂费,其标准参照第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管理岗2级及以上和专业岗1级工作人员参照地师级差旅费标准执行,管理岗3-4级和专业岗2级工作人员参照县处级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报销,超出部分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天数)计数。

第二十条 工作人员到市内外挂职、支援工作的,在途期间按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挂职、支援工作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由接收单位保障。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借用、抽调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原则上应当由借调(抽调)单位保障,其原单位不再负担差旅费。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归来七个工作日内了结有关借款手续。

第二十三条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原则上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报销学习培训的差旅费不分段计算。

第二十四条 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一旦超出本部门差旅费预算,原则上不再派人出差,不再报销差旅费。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从2018 111 日起实行。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原学院内职院〔201662文件同时废止。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20181031

 

 

 

 

 

 

 

附件1     

内江市市直机关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表

出差地区

省会城市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主城区)

住宿费限额标准   (单位:元/.晚)

 

地师级

县处级

其他人员

 

 

 

北京市

650

500

500

 

 

 

天津市

480

380

380

 

 

 

河北省

450

350

350

 

 

 

山西省

480

350

350

 

 

 

内蒙古

460

350

350

 

 

 

辽宁省

480

350

350

 

 

 

大连市

490

350

350

 

 

 

吉林省

450

350

350

 

 

 

黑龙江省

450

350

350

 

 

 

上海市

600

500

500

 

 

 

江苏省

490

380

380

 

 

 

浙江省

500

400

400

 

 

 

宁波市

450

350

350

 

 

 

安徽省

460

350

350

 

 

 

福建省

480

380

380

 

 

 

厦门市

500

400

400

 

 

 

江西省

470

350

350

 

 

 

山东省

480

380

380

 

 

 

青岛市

490

380

380

 

 

 

河南省

480

380

380

 

 

 

湖北省

480

350

350

 

 

 

湖南省

450

350

350

 

 

 

广东省

550

450

450

 

 

 

深圳市

550

450

450

 

 

 

广  西

470

350

350

 

 

 

海南省

500

350

350

 

 

 

重庆市

480

370

370

 

 

 

贵州省

470

370

370

 

 

 

云南省

480

380

380

 

 

 

西 藏

500

350

350

 

 

 

陕西省

460

350

350

 

 

 

甘肃省

470

350

350

 

 

 

青海省

500

350

350

 

 

 

宁 夏

470

350

350

 

 

 

新 疆

480

350

350

 

 

 

2:学生外出参赛的差旅费标准参照如下:

交通工具

火车(含高铁、动车):硬席(硬座)

轮船:四等舱

汽车(出租车除外)

凭票报销

住宿费

省外及成都

200/人、晚

 

凭票报销

省内地市县

150/人、晚

 

伙食补助费

省内、省外

80/

公杂费

30/

备注

主办单位解决食宿的,一律不报销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3:城区范围的界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统计年报,内江市三区是指市中区、东兴区、经开区;城区包括“九街、七镇、三乡”,即由城东、城南、城西、玉溪、牌楼、壕子口、东兴、西林、新江九个街道,白马、乐贤、胜利、椑木、小河口、高桥、靖民七个镇以及交通、四合、椑南三乡构成。按照《内江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到上述范围内出差原则上不报销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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