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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1/21 16:54:42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市纪委、学院党委关于2020年度个人述责述廉工作部署,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廉方式

2020年度个人述责述廉采用书面方式报告,不专门安排时间召开大会。

二、对象范围

全院科级及以上干部(含非中共党员干部)提交个人述廉报告,普通党员须在年度总结中写明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三、报告要求

(一)主要内容。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履行领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坚持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积极支持纪检委员履行党内监督职责。

2.加强干部监管。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督促本单位干部和教职工廉洁从政(业)、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上级从严管党治党相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带头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解决“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等方面的问题,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以及在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4.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排查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健全防控措施,强化制度约束。完善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凡与干部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均应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购置和处置行为;强化对大宗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

5.个人廉洁从政。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敢于担当,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规定的廉洁纪律。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改进作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树立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办事;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

6.违规违纪。被党组织提醒谈话、问题函询、诫勉谈话、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等情况。

7.专项整治。对二级党组织进行政治生态研判、日常督查、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二)格式要求。以“2020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为标题,要求语言精炼,少讲成绩,多讲问题和应对措施,字数不超过2000字,双面打印,落款手写签名。字体、字号大小等具体格式可参考如下附件1。

(三)报送方式。请各二级党组织在2021年1月30日前将报告电子档发送到纪检监察处陈俐帆OA或QQ邮箱(1773964765@qq.com),同时报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档。

附:2020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模板

中共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

   电话:0832-2262348(院办)2265927(招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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