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全体同学:
为落实四川省教育厅转教育部教学司函〔2019) 1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精神,保证我院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工作目的和意义
国家个税改革中子女教育可以定额扣除,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是配合国家个税改革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配合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地的重要举措,事关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是涉及民生的大事。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在校、在籍(包括休学、保留学籍)的普通大专学生;成人大专2017级,2018级学生。
三、核准和补录内容
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四、核准和补录原则
补录数据采集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由学生自主、真实填报。
五、填报截止时间
2019年2月28日截止
教务处
2019年1月17日